上述知情人士稱,歐盟認為,高通通過向蘋果支付款項,促使后者只采購自家芯片的行為,觸犯了反壟斷法。據悉,歐盟官員正在研究9月份涉及英特爾的一項裁決——事由與高通案相似,最早可能下個月宣布對高通的調查結果。但這名知情人士沒有披露受到廣泛關注的可能的罰款金額。

高通、蘋果和歐盟委員會均未就此置評。

歐盟此前曾表示,高通向一家不具名智能手機廠商支付款項不利于市場競爭,因為這影響了手機廠商向其他芯片廠商采購芯片的動機,可能危及UMTS和LTE基帶芯片的創(chuàng)新。

該案與歐盟2009年的一項裁決類似,他們當時認定英特爾向電腦制造商支付回扣,并向零售商支付費用,以此排擠競爭對手。歐盟最高法院已經下令下級法院重審英特爾的上訴,并在考慮歐盟是否單純假設這一措施涉嫌違法,但卻沒有證明此舉給競爭對手帶來的傷害。

倘若做出對高通不利的裁決,就將成為歐盟針對高通完成的首次調查。歐盟官員之前在2009年放棄了針對高通展開的為期4年的調查,當時的調查目標是高通在3G手機標準專利上采取的授權行為。不過,當時沒有對高通處罰,也沒有認定該公司違反反壟斷法。

歐盟的第二起調查仍在進行,核心是高通是否在2009至2011年故意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互聯(lián)網軟件狗芯片組,以此打壓競爭對手Icera(目前已英偉達收購)。在該案中,歐盟向高通索取的信息引發(fā)爭議,并因此升級。如果高通不盡快向歐盟提供其所需的信息,就有可能按天繳納罰款。